严复的“信达雅”并非译事最高原则
摘要:旨在对严复“信达雅”产生的影响进行探討,根据翻译实践案例分析认为“信达雅”作为译事最高原则,有待商榷。提出翻译是一种文化交流活动,翻译标准呈多元化,译者应本着“译以致用”,具体问题具体分析,根据时代的发展和读者的需求,以不同翻译理论为指导,使译文以一种喜闻乐见的方式为人们普遍接受,实现顺利交际。 关键词:“信达雅”;翻译;最高原则;标准 翻译是一项极其复杂的活动,是根据人类社会的需要而产生的一种文化创造,是在两种语言之间实现跨文化沟通与交往的一种不可替代模式。 一、严复的“信达雅” 严复于1898年第一次明确提出“信达雅”。关于这一原则,长期以来众说纷纭,许多翻译学者专家在“信、达”意义阐释上基本一致,唯有“雅”字,分歧较大。关于“信”“达”“雅”这三字理论确实强调了翻译的忠实性,但正是“忠实性”这一内涵大大影响了中国人特别是知识分子的思维。笔者在综合前人对这一概念的阐述和研究的基础上,认为如今“信达雅”作为衡量译文质量的标准,就是要求:(1)译文要忠实可信,内容和形式上都要忠实于原文,保全原文的意义,对原文的信息量“不增、不减、不改”。也就是说,作者在原文中所表达的是个什么意思,译者也应该在译文中翻个什么意思,不可自行其是,凭个人爱好随意添加修改(信)。(2)译文要通畅顺达,使译文读者易于明白。译者翻译文章或书籍自然是要别人来读的,译文如果结结巴巴,使人看了不知所云,那他的翻译就无任何意义了。正如严复所说 :“顾信矣不达,虽译犹不译也。”(达)(3)译文要注意文字之美。即要提高译文的文字水平,注意到研究用怎样的文字“则为达易”,既要引进外语的表达方式及词汇以丰富本族语言,又要符合本族语言习惯(雅)。 二、“信达雅”并非译事最高原则 翻译理论的提出主要目的是揭示翻译的规律,而不是提供硬性翻译规则,迫使人们照着去做。科学的翻译理论应能指导翻译实践,但这不能用绝对的尺度来衡量。翻译所涉及的语言是活生生的、充满新颖的、有时甚至是不合规范的东西,翻译时就无法死扣某一理论和方法,而应根据有关理论原则,灵活地、创造性地加以运用;把具体的翻译理论同具体的翻译实际相结合,在翻译实际中具体问题解决。 对于严复“信达雅”之翻译原则亦是如此,把它作为译事最高原则统领译界是不科学的。尤其在市场经济大潮下,实用主张受到欢迎,“译以致用”成为新世纪的翻译旗帜。翻译不是为了自娱,不再仅仅是为了练笔,而多半是为人劳作,供人阅读,供人使用,产生实效。步入二十一世纪,全球一体化,由于电子通讯、广播电视的迅猛发展,图像、口传取代文字的交际地位,社会发展向翻译提出了质量、数量、速度等方面的新要求,如何提高翻译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,已是每一个译者读无法回避的问题。人们翻译一份广告文稿等外宣资料时,要达到宣传效果;翻译一段外电供电视新闻节目主持宣读,要想多吸引观众增加收视率;翻译一本书,要想销路可观。如果凡译事认定“信达雅”为最高原则,那就显得过于绝对化,翻译也就没有效益可言,没有发展可言。 我不认为“信达雅”能够作为一个有机完整的理论体系而统领译事,它也并非是译界一金科玉律。只要读者能够从译文中有所得,得到“乐趣”,那么一个翻译理论就有它的正确性。死扣“信达雅”这一理论和方法未必能使译文让读者理解和接受,也未必是最佳策略。就新闻翻译来说,需要考虑到意识形态问题,或涉及到政治敏感话题时,其翻译就要大作变更了。应用英语翻译如对外宣传资料的翻译中,由于中国和西方国家在政治体制、文化传统、意识形态等诸多方面都存在很大的差异,有些宣传形式和内容对国内受众来说是习以为常的,但对外宣传时如不加任何调整改变而逐字照译,往往看似忠实,实际却令人费解。因此,翻译这些材料,适合采取“变译”策略,需要根据国外受众的思维习惯,考虑外宣译文的效果、受众的反应、语言的风格特色等各方面的因素,对中文原文进行适当的加工,有时要删减,有时要增加背景内容,译前对材料进行灵活的处理。如果一味坚守一个“信”字,就很难达到外宣应有的效果。 三、结语 任何一个翻译理论或思想都仍有它们的可取之处,不同的翻译目的和对象有着不同的翻译标准,翻译作为一种文化交流活动,我们应本着“译以致用”,具体问题具体分析,根据时代的发展和读者的需求,以不同翻译理论为指导,使译文以一种喜闻乐见的方式为人们普遍接受。我们不应只认定“信达雅”一个原则,或冠以“译事最高原则”,而应当学会在不同情况下采用不同的翻译策略,作出最好的译文予读者们理解和接受。同时还我们应不断涌现出新的理论指导,不断地创新才能使中国翻译理论不断完善,进而更好地来指导翻译实践。上一篇:树铭考研调剂:2020年重庆科技学院先进焊接与微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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